释义 |
国家规定从2009年9月1日起,新售楼盘全部不准收取天燃气开口费。 根据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这些费用都属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开发商购买土地时就已经由开发商缴纳,否则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办理规划、立项手续。这些费用已经计入房价,不得冠以任何名义重复收取。 所谓的煤气开户费,也就是供(煤)气管网建设费,如果没有物价部门的批复,收取开户费是违法的。 目前供热、燃气行业里报停后再申请复热时有些单位需要收取开口费,这里的开口费通俗上说的手续费。 天燃气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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