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力资源代缴社保合法吗 |
释义 | 人力资源公司代缴社保不合法。 代缴社保属于违法行为,行为严重者有可能有入刑的风险。根据规定,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才能通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双方没有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只是通过挂靠代理公司来缴纳社保,属于骗保行为,是不允许的。社保也就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保卡补办的条件: 1、社会保障卡丢失的情况下,被盗或损坏的情况下,必须用本人的身份证(或户籍簿)向附近的各社会保障经营机构处理丢失、交换; 2、原医疗保险IC卡交换社会保障卡,必须提供1英寸的彩色照片(以第二代身份证照片为基准); 3、委托他人处理的情况下,必须携带委托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户籍簿); 4、社会保障卡丢失或损坏期间发生的费用,经过审查,清算,交换前最近发生的医疗费用。社保卡补办费用是25元。 综上所述,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保手续,但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金,无论欠缴社保费或者拒缴社保费,社会管理部门均可依法强制征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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