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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情形会丧失教师的资格
释义
    律师分析:
    1、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
    2、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3、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4、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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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2: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