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深圳申请公租房可以由申请人一个人去办理,共同申请人不用一起到场。 法律依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 第九条 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表; (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他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申请人配偶不具有本市户籍的,需另行提交签发日至提出申请之日满一年的本市有效居住证。共同申请人属现役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士兵证等证明材料; (三)已婚(包括离异、丧偶)及未婚但生育的,提供申请人、申请人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收养过子女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已婚的,提交结婚证;离异的提交离婚证明(包括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未婚的(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五)属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提供学历、职称的认证文件。 申请人在提交前款规定材料的同时,应当签署诚信申报声明,对其提交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