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方拖着不过户如何做 |
释义 | 卖方拖着不过户的做法: 1、双方有房屋协议的,卖方有义务配合转让手续。因为买卖协议中的房屋转让需要买卖双方同时到场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否则不可能合法办理转让手续; 2、通常在购房协议中,出卖人有义务按时配合转让。即使购房协议中没有详细约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卖方也必须有义务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3、无论是否有合同协议,双方都可以协商解决。为继续履行合同,可以先确定对方拒绝办理转让的原因。了解真实情况后,如果坚持买套房,可以尝试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可以向法院收集有关证据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配合转让程序,赔偿损失。 一、拆迁房屋不办过户 买房未过户的,从法律上讲,房屋的的所有者仍然是卖主,因此,被拆迁人就是卖方,拆迁人应当与卖方签订拆迁协议。对于买方,应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一种是,如果买卖合同是有效的,那么卖方有义务协助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因未过户而造成的损失,可能双方均有过错,由双方根据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买方可以根据拆迁补偿(安置)的利益来计算确定自己因未过户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额,并要求卖方承担赔偿责任。二种是,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那么就不可能办理过户手续,因此因拆迁而可能获得的利益就与买方无关,买方不能根据拆迁补偿(安置)来计算自己的经济损失,买方只能根据买卖合同无效而要求卖方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本案中,首先应当考察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本案对我们的提示有两点,一点是房屋买卖一定要办理过户手续,二点是房屋买卖行为一定要合法有效。 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1、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交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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