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何解除失信人名单 主动申请解除: 如果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做法是错误的,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纠正。接到申请以后,会在15个工作日进行审核。一旦申请成功,将在3个工作日撤销失信被执行人 提前申请解除: 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会提前解除失信被执行人 与申请人和解: 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同时已经履行义务的,申请人可以提交撤销申请 等待自动解除: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2年,情节严重的会延迟1-3年。纳入期限届满以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 债权人途径: 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再向法院申请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消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衍生问题: 法律对失信人员子女有何限制 1、 限制子女出国留学; 2、 限制子女考公务员,在报考时会被限制无法正常参加考试; 3、 限制子女就读消费高的私立学校; 4、 限制子女找工作,在工作要查征信时,发现是失信人员的子女求职会被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