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江苏省综合专家库管理办法是指江苏省政府为了加强专家库建设和管理,提高专家库服务水平,规范专家库管理行为,保障专家库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制定的一项法规。 该法的立法意义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专家库建设和管理,提高专家库服务水平,有利于推动江苏省各领域的科学技术创新和社会经济发展; 2、规范专家库管理行为,有利于保障专家库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提高专家库的信誉度和影响力; 3、明确专家库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有利于提高专家库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4、加强专家库信息化建设,有利于提高专家库的信息化水平和服务能力; 5、加强专家库的培训和管理,有利于提高专家的素质和能力,保障专家库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综上所述,建议加强专家库建设和管理,提高专家库服务水平,加强专家库信息化建设,加强专家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专家库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为江苏省各领域的科学技术创新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法律依据】: 《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全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的管理,规范专家行为,保证评标(评审)活动公平公正,促进专家资源共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省综合专家库)是省政府依法组建的跨行业、跨地区的综合性评标(评审)专家库,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等活动提供评标(评审)专家服务;本办法所称评标(评审)专家(以下简称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和要求,由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同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选聘并纳入省综合专家库管理,以独立身份参加评标(评审)活动的专业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