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三证合一后公章不需要重新刻。三证合一后原印章上含有旧执照代码或是税号的章要换。三证合一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应向多证合一转变,彻底简化注册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印章停止使用后,使用单位应当在十日内将印章全部交回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封存,逾期不交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收缴。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对交回和收缴的印章要登记造册,并于十日内送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交回和收缴的印章,需预存两年,无特殊情况的,预存期满后予以销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