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孕期能离婚吗 |
释义 | 女方可以;男方不可以,特殊情况除外。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人民法院一般是受理的。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请求。男方在上述时间内的离婚请求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提出,并经人民法院确认有必要时,才可以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该内容由 闫园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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