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二手车给定金3万元,不想要那辆车还能退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买车退定金的理由包括:1、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定金退还有约定的,约定事由发生即可退;2、双方当事人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一致可以要求车辆出卖方退还定金;3、协商不一致的,如果是因车辆出卖方的过错,包括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可以要求其退还双倍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买二手车给定金3万,不想要那辆车还能退吗? 法律分析:买车退定金的理由包括:1、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定金退还有约定的,约定事由发生即可退;2、双方当事人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一致可以要求车辆出卖方退还定金;3、协商不一致的,如果是因车辆出卖方的过错,包括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可以要求其退还双倍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买二手车给定金三万,不想要那辆车还能退吗? 法律分析:买车退定金的理由包括:1、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定金退还有约定的,约定事由发生即可退;2、双方当事人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一致可以要求车辆出卖方退还定金;3、协商不一致的,如果是因车辆出卖方的过错,包括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可以要求其退还双倍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手车交了定金不想要了可以退吗 按理来说,买车定金是不能给予退回的,因为交定金就算是买下车了,别人是不允许再购买的。 定金具有法律约束力,在已经签订合同,交易双方已提前约定好的情况下,定金一般是不能返还的。 但是如果卖方有违约行为,导致车子无法交付时,买方可以主张退回双倍定金。但是仅仅是因为买方后悔不想买的情况,则是无权要求退回定金的。 二手车置换二手车,交了一万定金不想要,要不要承担责任,定金可以退吗? 法律分析:如果是对方违约,即使没有签合同也可以退定金,那么签了合同的更可以主张返还,并且适用定金罚则,可以主张双倍返还。如果对方没有违约,是不能够主张返还的。此外如果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主张返还定金,但不适用定金罚则。能否退定金有以下三种情况:1、如果交了定金双方就合同内容协商了但不能达成一致而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不适用定金罚则。2、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适用定金罚则。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政策调整致使一方有正当理由的,不适用定金罚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衍生问题: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有哪些1、必须有违约行为的存在。违约行为的存在,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违约行为是指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这里所说的违约行为是指根本违约行为,即指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违约行为,包括不能履行、迟延履行及不完全履行等多种形态。2、必须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实。合同目的落空即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基本条件。这里的合同目的仅指主合同的直接目的和主要目的。3、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落空之间有因果关系。违约行为或合同目的落空,并不必然导致定金罚则的适用,只有二者同时具备且存在因果关系时方可适用,即只有因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才能适用定金罚则。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二手车交了押金不想要了,不给退怎么办 租车押金不退的话,如果根据与对方签订的合约,没有任何不退押金的情形的话,可以去相关部门申请调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与对方调解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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