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暴力的三种形式 |
释义 | 一、家庭暴力的形式有哪些 1、家庭暴力的形式具体如下: (1)身体暴力。加害人对受害者身体各部位的攻击行为; (2)精神暴力。侮辱谩骂、限制人身自由等; (3)性暴力。加害人攻击受害者性别部位,强迫受害者发生性关系或强迫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等; (4)经济控制。加害人限制或控制受害者的财产决定权和使用权,包括限制或控制受害者用钱的时间、式数量,限制受害者对物品、住房等的使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家庭暴力的法律惩罚是什么 家庭暴力的法律惩罚: 1、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一方存在家庭暴力,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承担行政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施家暴者尚未构成犯罪的,会被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3、承担刑事责任,实施家暴者,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涉及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虐待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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