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起付标准:(1)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慢性病付标准为200元。定点专科医院中的一级医院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二级医院起慢性病付标准为400元。在起付标准以上、门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2)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年支付限额,在此基础上每人每年支付限额增加200元。(3)门诊慢性病患者住院期间不能同时享受门诊医疗待遇,核算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时,门诊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4)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按住院标准执行,一个参保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起付标准按照就诊医院级别标准执行。2、慢性病补助对象:包括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灵活就业的个体参保人均可享受慢性病补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衍生问题: 怎么申请大病救助?申请大病医疗救助,符合申请条件的七大群体,主要是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或是村委会提出申请,需要提交医疗救助申请书、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低保证复印件;、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病历资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