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规定,南汇区的合并需要国务院批准。 国务院已于近日批复上海市《关于撤销南汇区建制将原南汇区行政区域划入浦东新区的请示》,同意撤销上海市南汇区,将其行政区域并入上海市浦东新区。为了整体的发展需要,国务院近日批复了上海建设国际金融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提案。因为南汇有海港,并入浦东的话就能实现浦东金融航运中心一体化。 法律依据:《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第八条 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变更时,同时报送国务院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