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是的。生育保险待遇费用报销办理程序: 申领条件:参保人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⑴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不含政策外怀孕而采取的补救措施); ⑵参保人在生产之日(以排胎或新生儿出生日期为准),已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含本数),且生育前一个月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 参保人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6个月的,不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定额标准的30%支付;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的,按定额标准的100%支付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中间中断不超过3个月,视作连续),且生育前一月还在缴纳社保的,才能报销国家规定标准的100%。 生育待遇有哪些? 1、生育保险费由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 2、女职工生育按规定享受产假; 3、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个人负担; 4、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5、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6、女职工生育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法律依据: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章 生育保险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