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营业执照注册怎么办理个体户 |
| 释义 | 营业执照注册办理个体户流程:1、填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备齐有关文件,申请名称预先核准3、凭借《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以及上述所说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需要的资料,申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4、由经营者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个体户营业执照5、携带个体户营业执照到税局申报备案 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九条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合伙企业法》第十条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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