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17121是什么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17121是什么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17121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处罚1000-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扣12分。1、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违法代码为6035,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处罚1000元-2000元,行政拘留10日以下,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违法代码为6032,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追究刑事责任,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3、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违法代码为6033,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四款,追究刑事责任,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行政处罚。4、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违法代码为6034,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处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5、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违反《道路交通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违法代码为6022,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追究刑事责任,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