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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打借条能要回钱吗
释义
    没有借条如果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也是能要回钱的。
    情况一、借款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此种情况下出借人凭银行的转账凭证或银行流水记录等就可向出借人要求偿还借款。
    因为转账记录等可以证实出借人已向借款人支付了款项。人民法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会要求借款人进行举证和说明,如借款人不能证明该笔款项作出合理解释,则法院会认定此笔借款已真实发生。
    情况二、借款通过现金支付,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了收到条。此种情况下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收到条,应该认为出借人已将款项支付给借款人。
    人民法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处理思路和上面情况类似,会要求借款人进行举证和说明,如借款人不能证明该笔款项作出合理解释,则法院会认定此笔借款已真实发生。
    情况三、借款通过现金支付,借款人未向出借人出具收到条。此种情况下,出借人难以通过书面证据直接证明自己已将款项支付给借款人。
    出现此种情形,如若借款人抵赖,出借人再向借款人讨回借款,难度便比较大了。人民法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如若双方都不能进一步的举证,人民法院就难以认定事实,一般会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
    一、出借人未履行出借义务
    需要区分具体情况。如果出借人与借款人为自然人,这份借款合同只有在出借人实际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签订合同后,出借人反悔,没有实际向借款人交付出借款项,则应当认为借款合同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自然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借款人也就不能凭借该合同要求出借人履行出借义务。但是,如果借款合同不是发生在自然人之间,而是在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或者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则仍应视为诺成性合同,即通常从合同签订成立时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出借人没有依约实际交付出借款项,借款人是可以凭该借款合同要求出借人履行相应义务的。当然,如果当事人之间对于合同生效的时点和条件有其他约定,或者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对某一类借款合同的生效时点或生效条件有特别规定的,还应优先适用这些约定和规定来确定借款合同是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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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6: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