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隔离期出门了如何办? |
释义 | 违反居家隔离规章擅自外出,一般会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如果拒绝配合、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条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举措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章的卫生标准的;(二)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置的;(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章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置的;(五)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举措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章处罚。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章确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