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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外资企业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
释义
    1、外资股权的转让必须得到企业原审批机关(商务部门)的核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与法律对新设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外资收购国内企业股权必须经过核准一样,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外资股权的转让也要经过原政府主管部门的核准。
    2、股权转让得到核准之后必须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0条规定“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必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批准机关批准,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违法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也即外资股权的转让合同的生效以原政府核准部门的核准和工商登记为必要条件,二者缺一不可。
    3、外资股权部分转让后,不得导致外资股比例低于25%。
    国家对新设外商投资企业要求外资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这意味着法律法规并不禁止设立外资股权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
    4、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未到位的股权质押及其质押股权转让受到的限制。
    外商投资者的出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合同的规定出资,否则,其股权则会受到相应的限制。按照《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在外商出资到位之前,外商投资者不得将其未交付出资部分的股权进行质押;质押后未经出质投资者和企业其他投资者的同意,质权人不得转让出质股权;未经质权人的同意,出质投资者也不得将已经出质的股权进行转让。同时,外商投资者在对其股权进行质押时也要经过原政府审批部门的核准,未经核准其股权不得进行质押。
    由此可见,外资进行股权转让缴纳的税费和内资企业一样,都包括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和印花税等。其中所得税是比较重要的一个税种,是按照外资股权转让收入减去费用的余额进行征收的。外资进行股权转让,也要遵循我国的法律法规,依法纳税。以上就是总结的外资股权转让如何交税及股权转让限制方面的一些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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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21: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