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必须向被保险人说明理赔申请书所需提供的资料。同时,保险公司拒绝赔付时应该向被保险人提供具体原因,并告知被保险人提出异议的途径。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一条:保险人应当在与被保险人约定的期限内对其提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作出书面答复。对于没收到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赔付。 2.《保险法》第三十四条:保险人拒绝承保、解除保险合同或者拒绝赔付的,应当向被保险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被保险人提出异议的途径。 3.《保险法》第四十六条:保险人应当在受理保险金给付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核定并支付保险金;逾期未支付的,应当按照本法规定支付迟延利息。 因此,您作为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告知拒绝赔付的具体原因,如果有异议,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