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身份证过期就无效,居民应在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重新申报换领新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中明确规定,身份证有效期结束后,公安机关就会将身份证信息注销。但为了不影响居民正常使用,是会给出3个月过渡期。 至于这三个月的过渡期,并没有相关规定确认,建议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窗口进行确认。 【法律依据】: 《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