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信用卡欠款死亡夫妻另一方有义务还吗 |
释义 | 夫妻一方信用卡欠款死亡,其信用卡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另一方有义务还。夫妻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信用卡欠款死亡,其信用卡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另一方有义务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拓展延伸 夫妻信用卡欠款后一方去世,另一方是否承担债务?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中享有共同财产的权益,包括债务。因此,如果一方夫妻在信用卡欠款后去世,另一方通常会承担未偿还的债务。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法律和合同条款而异。如果债务是由一方个人名义创建的,另一方可能不承担责任。此外,某些地区可能有特殊规定,例如遗产分配或债务豁免规定,可能会影响另一方的责任。因此,建议受影响的一方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适用的法律和权益,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中享有共同财产的权益,包括债务。因此,如一方夫妻在信用卡欠款后去世,另一方通常需承担未偿还的债务。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法律和合同条款而异。若债务为一方个人名义所创建,另一方或许无需承担责任。此外,特殊规定如遗产分配或债务豁免可能影响另一方的责任。因此,建议受影响的一方咨询专业律师,了解适用法律和权益,以做出明智决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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