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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民调解的原则
释义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应当遵循当事人自愿平等、合法合理、尊重当事人权利三项基本原则。这三项原则符合人民调解性质、功能的定位,是人民调解应民需、得民心、顺民意的保证,也是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作用的保证。
    人民调解的工作范围是什么?
    人民调解法中界定人民调解的范围为“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制度自产生以来,调解的内容基本上是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婚姻、继承、赡养、邻里关系、小额债务、轻微侵权等一般民事性质的纠纷。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特别是在目前的社会转型期,人民调解的纠纷范围,从纠纷主体到纠纷内容,都有了较大的拓展和变化。比如因土地承包、村务管理、征地拆迁、环境污染、企业改制、劳资工伤、物业管理、集资纠纷、复转军人安置、医疗纠纷、下岗分流、催讨欠薪以及涉法上访等社会热点、难点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从纠纷类型可以看到:一是纠纷主体发生变化,群体性纠纷显著增多。以前的纠纷多是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发生,现在则出现了许多公民与法人、法人与法人之间的纠纷,有时还涉及到像村委会等集体组织;二是矛盾纠纷呈多样化、复杂化趋势;三是部分当事人诉求方式和行为方式偏激甚至违法。一般认为,凡是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涉及当事人有权处分的人身、财产权益的纠纷,属于民间纠纷,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来处理。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纠纷或者禁止采用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除外。这样理解符合宪法及有关法律对人民调解的规定,也是人民调解区别于其他纠纷解决机制的明显特点。
    综上所述,人民调解的原则为自愿性原则、公平性原则、合法性原则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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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5:4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