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把摩托车借给了没有驾照的人。然后就发生了事故。家属要赔偿。车主要承担多少? |
释义 | 摩托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的,则事故的责任一般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比例承担,如果是由于摩托车一方责任造成事故的,则由借车人承担事故责任;但如果出借人存在过错,比如明知道借车人醉酒仍将车出借的,则车辆所有人与借车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我是货车司机。车停路边然后后面有个骑摩托车的撞上了。人死了。怎么处理 开车撞死人处理:立即报警被保护现场等待处理,并做好民事赔偿准备。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我的车借给朋友。朋友酒驾。这辆车被扣留了多久? 车借给别人酒驾被扣,待交警对车辆鉴定完毕,车主可以去车管所领回车辆。至于驾驶员酒驾的处罚,可能会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二千元以下罚款。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骑摩托车撞人。报警。对方同意私下C驾照。会被吊销吗? 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不会被吊销驾照。如果不是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不会被吊销驾驶证。只有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交通事故才会被吊销驾驶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车借给有驾照的朋友,但是朋友让一个没有驾照的人开车,被撞了。我自己有什么麻烦? 把驾照借给没有驾照的人开车的后果如下:1、把车借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机动车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什么才算是无证驾驶1、没有驾驶证的驾驶车辆的,被视为无证驾驶;2、没有考试,不符合驾驶条件,非法取得驾驶证的,被视为无证驾驶;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暂扣的,被视为无证驾驶;4、驾驶车辆超过准驾车型的,被视为无证驾驶;5、持境外机动车、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被视为无证驾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对不起,我七年前骑摩托车。被交警扣了车,我不在乎。我现在要处理。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财产损失事件,可由当事人双方现场协商解决,如遇到责任划分、赔偿等事宜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应立即报警等待交警处理,可在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继续协商赔偿事宜,并叫上各自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需要现场勘察,定损出险等,如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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