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楼道撤垃圾桶时强制的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楼道撤垃圾桶时不属于强制。,但如果垃圾桶的摆放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可以提出主张。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一般不应超过70m。在规划建造新住宅区时,未设垃圾管道的多层住宅一般每四幢设置一个垃圾收集点,并建造生活垃圾容器间,安置活动垃圾箱桶。生活垃圾容器间内应设通向污水窨井的排水沟。 法律依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第三条 供居民使用的生活垃圾容器,以及袋装垃圾收集堆放点的位置要固定,既应符合方便居民和不影响市容观瞻等要求,又要利于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机械化清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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