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书和起诉意见书的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发起主体不同。起诉意见书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制作,而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的法律文书,所以又叫公诉书。 2、递送对象不同。起诉意见书递送对象为同级人民检察院或本院公诉部门,而起诉书则一般是主送人民法院,通过法院送达各被告人每人、辩护人、附入检察卷宗、附入检察院内卷。 3、其他说明。起诉书的内容与起诉意见书不一定一致。检察院可以改变起诉意见书认为涉嫌的罪名,可以对起诉意见书中部分内容起诉,部分内容不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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