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身份证要带旧身份证,因为居民领取新证时,旧身份证必须交回给办证机关。办理身份证的时候,需要本地户籍居民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到户籍地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身份证受理点,一般指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换领身份证手续。填写《居民身份申领登记表》,然后登记指纹信息。还需要缴纳证件工本费,并且要领取办理回执单,大约需要20个工作日,就可以收到领取身份证的通知,带上回执单去办理身份证的地方领取身份证。 领取新证时,公安机关应当同时回收旧证,还在办理期间的旧证不用上交。换领意味着到期或损坏,到期后的身份证失去法律效力,企事业等单位不会认同失效的身份证,应该交回公安机关。如果旧的身份证丢失,只须携带户口簿就可以领取到新的身份证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