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癌症病人门诊报销政策 |
释义 | 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不予报销。 哪些大病医疗保险不予报销?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因自杀导致治疗的; 7、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8、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慢性病的申请标准和慢性病种类各地都应该会有所不一样,但是癌症应该各地都纳入了特殊门诊慢性病进行报销,申请标准应该也都差不多,有相应的检查报告可以证明确诊癌症,或者二级以上医院的出院记录,如果是已经在放疗或者化疗的提供放疗或化疗或介入治疗的记录。有一项即可申请特殊慢性病,一般是在定点医院填写慢性病申请表,提供相关的材料,然后等医保部门审批通过即可,通过之后就可以进行门诊报销了,江西这边以前是次月生效,现在的话符合条件的次日就可以生效了。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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