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借款方死了还需要还款。借款方存在遗产的,由其遗产管理人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一、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是否还能继承债务? 继承了遗产的继承人也需要对被继承人的债务一并继承。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借款人死亡起诉方式有哪些 借款人死亡起诉的方式: 1、已经死亡的债务人不能列为被告; 2、遗产未分割的,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参加诉讼; 3、遗产分割结束,所有参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4、债务人死亡后,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权,或者没有继承人的,存有遗产的遗产保管人为被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担保人死亡子女要承担担保责任吗? 不需要。但是债权人可以要求用借款人的遗产偿还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