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需方按以下规定办理书面异议: 一、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的,需方应在货到后十天内提出书面异议; 二、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一般从运转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异议,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提出异议的期限外; 三、需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