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举报交通违法会有一定的奖励,不过具体的奖励需要根据地方公布的奖励标准决定。2、举报后经过交警部门认定被举报人存在违法行为的,举报人可以得到一定的奖励,奖励金额在10元到5000元,不同的地方奖励不一样,而且还需要看举报的是什么违法行为,不同的违法行为奖励不一样。3、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2013年3月25日出台的《关于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规定,群众提供的记录资料经严格审核,符合证据要求的,可以作为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法律依据:《关于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 一、加强监控设备和违法信息管理 1、健全监控设备管理制度。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使用和管理的操作细则,依法、规范、科学设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要健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日常管理制度,定期排查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功能状况、设置地点及相应的交通信号。 2、严格监控记录资料的审核录入。要完善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的采集、审核和违法信息录入工作流程,确定专人专职负责审核录入信息。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之日起十日内,记录资料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具有行驶记录功能且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车载视频装置等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营运车辆、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的超速、疲劳驾驶、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资料,经严格审核后可以作为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群众拍摄记录并在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举报的机动车闯红灯、违法占用专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要通过询问举报人和涉嫌违法车辆所有人、管理人等形式认真调查核实,对提供的记录资料严格审核,符合证据要求的,可以作为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不得作为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