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能补办。居住证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携带居民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相片及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证明材料应当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如织里镇行政服务中心: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吴兴大道255号二楼公安窗口)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