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开设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要求有:具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具有固定的服务场所、正规办公场所证明;具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注册资金证明;具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八条 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当具有足够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人员,是指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与其招用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