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自贡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办理要求是什么 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重点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户、孤儿,一至四级残疾学生;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的学生。 下述情况不符合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规定,一般不能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等弹性学制学生;注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学籍,实际没有开展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主要进行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或补习的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岗前技能培训等短期培训的学生。 与普通高中、普通高校以及与其他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重复注册的学生,必须消除重复注册才能予以资助。 退学、转学、休学、参军等已经离开学校的学生,从离校的次月起不再计入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范围。 二、自贡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办理对象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一、二年级非涉农专业学生总人数的20%确定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涉农专业范围,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以及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确定。建档立卡学生全部纳入助学金享受范围。 “9+3”学生全部纳入助学金享受范围,不受困难家庭“20%比例”的限制。具体口径是:按照“9+3”既定政策,一、二年级学生(含内地自治县、民族待遇县)按全标准发放,三年级学生(不含内地自治县、民族待遇县)标准减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