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实施。二、制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行各业的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三、指导全市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四、管理和指导全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五、指导和监督全市律师、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六、管理和协调全市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七、主管公证工作。八、负责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业务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九、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对局直属单位、全市律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监督。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二条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