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约定,重疾险通常会列出具体的重大疾病范围和标准,包括鼻咽癌是否在保障范围内。如果合同中明确列举了鼻咽癌,那么保险公司不得拒赔。但如果合同没有明确列举该疾病,保险公司则有权利拒绝赔付。此外,如果购买者在购买时隐瞒或欺骗行为,保险公司也可拒绝赔付。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公司应当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金给付,不得无故拖延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 2.《合同法》第十一条:合同应当有明确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等基本条款。 3.《保险合同法》第十六条: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标的,应当是确定的财产或者利益对象。 4.《保险合同法》第十七条: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中对保险标的的性质、数量、质量、价值、保险费率及保险费的缴纳、保险金的给付、保险责任、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解决纠纷的方式等事项进行明确的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