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离婚书怎么写 1、离婚书书写内容如下: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2)孩子抚养权、抚养费以及探望权的处理; (3)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4)债务的处理; (5)一方隐瞒或者转移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6)精神帮助以及精神损害赔偿; (7)违约责任的约定; (8)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9)男女双方当事人的签名以及时间。 离婚协议书特性有: (1)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2)该协议必须经过相关国家机关的认可才生效; (3)该协议必须包括双方离婚的意愿,并且妥善处理小孩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否则协议无效; (4)该协议具有人身性质,不得有他人代理签订,否则无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1、男女双方达成离婚合意的,对于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债务的分担等进行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即有效; 2、离婚协议书应当将财产的分割具体情况、财产的状况等事项明确说明。双方持离婚协议书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将离婚协议留存做为档案,以便日后查阅,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书即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