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违反财经纪律哪一条 |
释义 | 挪用公款是违反《刑法》第384条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公款挪为个人使用并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挪用较大金额的公款用于营利活动,或者挪用较大金额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偿还,都构成挪用公款罪。 法律分析 挪用公款违反《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财经纪律。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款挪用归个人使用,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从事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的,都构成挪用公款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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