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程序已经过了支付工资的时间,要等到下个月才能支付 |
释义 | 离职了工资还要等下个月吗:1、劳动者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 2、劳动者依法提起申请的离职,用人单位应在离职日开具离职证明,办理离职相关手续,并结清工资; 3、劳动者如果因工作交接未完成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了,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按比例扣款,扣除全部工资违法; 4、发生争议了,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造成损失的举证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充足理由证明劳动者交接工作没做好,劳动者可以主张限期支付克扣工资。《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基于上述规定,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您可以应当要求单位一次性付清工资。如果单位拖欠工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责令单位支付您的工资。 没有合同需要等到他下个月发工资日才能拿到工资吗? 不可以。对方不给工资属于劳动纠纷,老板不发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我在的用人单位过了一个月还未发放工资,而我已经离职一个月有余如何处理呢? 离职一个月工资还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足额的劳动报酬;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离职时,签订了离职协议协议,说明双方没有争议。当时,工资没有支付。下个月正常支付工资时,主要是前公司现在不支付我工作的佣金。像这样签订无争议的离职协议仲裁成功的概率高吗 一般情况下签了离职协议之后是不支持劳动仲裁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应有的经济补偿金或者工资以及相关待遇,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只要在一年的仲裁时效内,那么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本月未发工资的原因是账号错误(已经纠正),让补发不补发,等到下个月工资一起补发怎么办 不发工资处理方法如下:1、当事人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2、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包括同事证言、录音录像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提前30天离职,公司不支付工资 员工没有提前30天说离职,不发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付出劳动,带来经济效益的,应当依法取得劳动报酬;若员工因没有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适当扣除部分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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