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5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维护司法公正、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权益等重要职责。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能包括:指导各级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审查逮捕和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案件;监督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合法性;发表法律意见并参与制定和修改相关法律和政策等。最高人民检察院下设多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厅、立案监督厅、侦查监督厅、审判监督厅、法律政策研究室、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外事司、公诉厅等,以便更好地履行职责和维护国家法律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九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监察机关,负责对各级监察机关工作进行领导、监督和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