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偿合同是双务合同吗 |
释义 | 有偿合同不全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须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相应对价的合同,而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合同。比如无偿保管合同就是双务合同,但该合同是无偿合同,因此有偿合同和双务合同是两种合同的分类,是不能对等的。 一、保管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保管合同的特征如下: 1、保管合同是提供保管服务的合同。 2、保管合同既可以是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也可以是双务、有偿、要式合同。 3、保管合同中的保管物只转移占有权,不转移所有权及其他权利。 4、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运输合同是有偿合同吗? 是的。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须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相应对价的合同。在运输合同里面,双方都有权利义务,作为托运方,应该对承运方支付运费,作为承运方,提供有偿服务。 三、保险合同的一般特征包括 1、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因为享有一定的权利而必须偿付一定对价的合同。2、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3、射幸合同。射幸合同是指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不能确定的合同,即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必然履行给付义务,而只有当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具备或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时才履行。4、附和合同。附和合同是指内容不是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商拟定,而是由乙方当事人先拟就,另一方当事人只是做出是否同意的意思表示的一种合同。5、诚信合同。由于保险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性,保险合同对诚信的要求远远高于其他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八十九条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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