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贩子判不判死刑是依据其所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情节严重恶劣程度来决定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了一般拐卖妇女儿童罪所需承担的刑期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也详尽列举了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的共计七种情形严重的情形,因此并非人贩子不判死刑,是有轻重之分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