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璧山区防疫最新政策 |
释义 | 璧山区防疫最新政策如下: 一、出璧山: 离璧人员不再查验核酸检测证明。需乘坐飞机、火车、高铁等交通工具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并落实目的地相应防控措施。 二、进璧山: 不需要核酸,不查验健康码、行程码。 省际之间的流通,跨区跨省市的流通不再核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渝返渝、离开重庆,乘坐飞机、高铁、火车都不再要求提供核酸阴性证明。与此同时,“入渝四即”这项规定不再执行。 三、隔离政策: 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以离开高风险区之日计)。 对7天内有本土疫情的地区(省、自治区以地市级为单位,直辖市以区为单位)来渝返渝人员实施"3天2检"。 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来渝返渝人员,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纳入常态化管理;无相关证明的,在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减少外出,确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餐不聚集)。 国内其它地区来渝返渝人员不再要求出示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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