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定医保亲情账号怎么认证信息失败 |
释义 | 身份验证一般需要家人的人脸识别,然后就可以,如果一次没有成功,个人可以重新认证。 添加的家庭成员小于16周岁,直接点击添加账户按钮即可完成账户关联。如果添加的家庭成员大于16周岁,点击添加账户按钮,通过人脸认证后即可完成账户关联。点击该家庭成员图标即可展码使用。 亲情账户添加完毕后,市民可在个人中心页面我的家庭成员版块查看详情。需要调卡使用时,在该页面点击成员头像,即可获得其电子卡相关权益,可展码付款并查询费用明细。点击页面上的不同成员头像,可切换多个亲情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三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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