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房产过户到一方需要的手续如下: 1、双方携带身份证件、婚姻状况的证明、购房合同、房屋的相关产权证等资料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填写表格与存量合同; 3、等待审核、缴纳有关税费; 4、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房屋过户费用如下;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到140平方米按房价1%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 5、房屋交易手续费;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7、房屋评估费。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