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为进一步开发长江黄金水道,加快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2014年9月,国务院以《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39号)将长江经济带发展提升为国家战略,提出了“建设绿色生态廊道”任务,要求“切实保护和利用好长江水资源”,“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优化沿江取水口和排污口布局,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鼓励各地区建设饮用水应急水源”,“确保城乡饮用水安全”。 9月,国务院办公厅《贯彻实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14-2015年)的通知》中明确要求水利部牵头“编制完成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