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单位补缴条件:在单位上班,单位没有按规定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有权利叫单位缴纳。缴纳材料:补缴申请表(一般在当地社保大厅拿或社保局网站可以下载)(盖公章);工资表(要补缴那几个月的工资表明细)(盖公章);劳动合同(盖公章)如果是员工 申请劳动仲裁 或 到法院起诉 ,需要带材料:补缴申请表(一般在当地社保大厅拿或社保局网站可以下载)(盖公章);工资表(要补缴那几个月的工资表明细,如果 劳动仲裁书 或 法院判决书 上有明确工资就无需提供)(盖公章);劳动仲裁书或到法院判决书。个人补缴条件:本市户籍并且近期一直在参保状态,只是近期三个月内停保了,可以补缴近期三个月内的,超过就无法办理补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 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