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非法取证或不正当取证? |
释义 | 非法取证就是不正当取证。不正当取证,是上海发明的新词,专业的说法是“非法取证”。从司法实践来看,非法取证主要有以下几种:1、司法机关违反法定程序收集证据。证据由谁收集,收集证据要遵守什么程序等等,法律上都有明确的规定。违反法律规定程序收集证据主要表现为:一是以刑讯逼供或以威胁、引诱、欺骗等手段进行取证;二是取证行为不规范;三是非法搜查和扣押;四是收集证据的形式不合法、不完善;五是以非法的证据材料为线索调查收集证据。2、司法机关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进行取证。如有的司法机关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公、检、法三机关在行使国家刑事司法权上的划分以及各自在整个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主要职权。3、众所周知,律师必须维护服务对象的利益。现实生活中律师角色的异化也是不争的事实。面对金钱的诱惑,个别律师无视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为给当事人开脱罪责,使出浑身解数,甚至指使他人作伪证,利用会见的机会帮助串供、翻供。 什么是暴力取证罪 1、暴力取证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2、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即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逼取证人证言的目的。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3、暴力取证罪依据《刑法》第247条,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非法拘禁罪的取证证据有哪些 非法拘禁罪取证的证据有: 1.行为人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2.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3.行为人有造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结果; 4.行为人采用了捆绑、关押、禁闭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暴力取证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以暴力逼取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2、致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3、造成冤、假、错案的;4、3次以上或者对3人以上进行暴力取证的;5、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取证的。 暴力取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以暴力逼取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2、致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3、造成冤、假、错案的;4、3次以上或者对3人以上进行暴力取证的;5、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取证的。 教唆罪取证方法包括什么 教唆罪的取证方法如下:1、确认是否有犯罪动机;2、要有证人、证词,包括录音、录像、通话记录、手机短信息等直接有利的证据,彼此互相印证;3、必须具有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才能算是教唆行为。 该内容由 王淑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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