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同一物上存在物权和债权时,物权具有优先效力。债权只有通过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才能实现特定利益,而物权人无须他人意思和行为,可实现自身利益。在抵押权中,抵押权人可直接请求法院拍卖抵押物。根据法律规定,当物权与债权同时存在于同一物之上时,物权具有优先效力。因为债权为请求权,债权人只有通过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才能实现自己的特定利益。而物权为支配权,物权人无须借助于他人的意思和行为,即可行使权利并实现自己的利益。只要不妨碍物权人行使权利,他人即已足够保障物权人的利益。在抵押权中,抵押权人虽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但当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即可直接请求法院拍卖抵押物,而不需要抵押人的介入。《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 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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