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身份证换发机关是什么? |
释义 | 异地办理身份证,便捷服务同时保障安全。全国范围内建立挂失申报制度,限制异地办理主体为本人,需持户口簿或居住证。规定办理条件,首次申领、相貌或指纹不符、有不良信用记录者不得异地挂失申报。核验主体仍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常住地公安机关委托制作和发放证件,保证个人信息正确性。异地换领身份证流程:申请→受理点传送至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居住地公安机关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领取证件。 法律分析 异地办理身份证,信息审核仍早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机关也为户籍地公安机关。 在身份证办理中提供便捷服务的同时也没有忽视安全性的要素: 其一,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制度,及时保证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其二,限制异地受理、挂失申报的主体只能是本人,并且必须持户口簿或居住证前往办理,避免不法分子利用公民自然死亡后家属未及时注销户籍信息,骗办居民身份证。 其三,规定办理条件,首次申领、相貌或指纹与本人不符、有不良信用记录者不得在异地挂失申报。 其四,不改变个人身份信息的核验主体,核验义务仍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履行,常住地公安机关只受委托制作和发放证件,最大可能保证个人信息的正确性。 异地换领身份证的流程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结语 异地办理身份证,信息审核仍由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签发机关也为户籍地公安机关。在提供便捷服务的同时,也注重安全性。全国范围内建立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制度,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限制异地受理、挂失申报的主体只能是本人,必须持户口簿或居住证办理,避免不法分子利用未注销户籍信息骗办身份证。规定办理条件,确保个人信息的正确性。异地换领身份证的流程简明清晰,确保及时办理和发放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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